我也已经没有力气再像上次那样,把整件事的细节完完整整的记录下来。
反正,过程还不是差不多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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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我家再度被那班天杀的死贼大驾光临。
这一次,大大的白天,他们敢敢死的把窗口挖了一个洞,再把铁花敲开, 爬了进来。
一个下午的时间, 显然很足够让他们把屋里所有的抽屉一个个打开,更有时间让他们慢慢挑选衣服,然后一并打包拿走。

他们这第四次闯关,终于也成功拿走了上几次拿不走的所有东西。
手提电脑,dvd机,ps2,pda, 名牌包包, 甚至连桌头上那一蓝的零钱也不放过。
最让我啼笑皆非的是, 他们也拿走了那个男人一半的衣服。
是干嘛?
穷到没钱买衣服。
剩下那架电视,不知道是因为太大拿不走,还是想留一些东西,好让下次再来的时候还有东西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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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形容我肚烂的程度。
我发誓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一个下三滥,街上看见他一定狠狠踩油门给他辗过去,我要看他血肉模糊的样子心才会好过一些。

唯一的线索,他们是一班住在靠近我家的白痴马来仔。
要不然怎么会知道我们出入的时间,怎么会知道我家那个安娣前一天才出远门,怎么会知道我们又开始疏于防范忘了把alarm开上。

而他们留下的,只有沙发上的那个烂脚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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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幹!!!
这也是我第一次,在心里面狠狠的, 极度虔诚的诅咒人家全家光光。
生出这种孩子的父母,活在世上除了为世界增加麻烦浪费资源霸占空间以外,
还能有什么作为。

很想去他家门前挂一粒大大粒猪头。
谁要帮我。